2024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全省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提供法治保障,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始终坚持科学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学用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文旅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邀请原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黄岩生同志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专题讲座。二是落细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厅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我厅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5场“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普法系列活动,均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内容,把法治宣传与文艺表演、非遗展示、文博展览相结合,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筑牢稳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根基。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厅长张源生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2024年度法治建设五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分工。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年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等法制审核200多件。三是严格规范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建立“法律顾问与政策法规处双重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同步审查公平竞争情况”等制度,服务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服务文旅新业态发展。今年以来,共梳理保留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份,办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近20件,并对10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其中,《繁荣我省演出市场 打造东南演艺经济高地和两岸流行文化中心的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做大做强优化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持续优化文旅领域政务服务。一是规范服务事项。对标做好“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全面细化梳理文旅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来源渠道,对首批高频证明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回头看”,规范证明材料分类及获取方式。规范统一审批过程文书基本要素标准,完善对外服务告知和对内流程监管机制。完善申请人自备的空表样表,对特殊环节进行核查,确保设置依法依规。二是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会同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社保卡刷卡和扫码可实现省级及设区市一级图书馆的入馆、借阅;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的预约和入馆试点;开展国家5A级旅游景区购票、入园入馆试点。三是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积极打造“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服务窗口。认真落实“无证明省份”“数据最多采一次”等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能力。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结后同步按照规范要求生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推进文旅市场电子证照试点推广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深入应用“文旅市场通”APP。探索实施“极简审批”服务新模式,实际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至65%,政务服务事项中一趟不用跑比例为87.37%,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受理审批件104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3%。
(四)深入推进阳光文旅法治建设。一是抓好文旅领域法律法规实施。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非遗、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旅游等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4年,全省文旅经济呈现“供需两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5.02亿人次,游客旅游总花费6372.1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1%和19.5%,分别较2019年同期增长42.7%和22%。二是推动文旅重点领域立法。会同厅公共服务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先后赴漳州、泉州、宁德、南平等地开展《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文稿进行论证、修改、完善。目前,文稿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协调文旅领域涉台立法工作,推动《福建省涉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福建省促进闽台书院文化交流条例》开展前期调研。三是持续加强文旅领域综合执法。持续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部署推进“福剑净旅-2024”旅游市场、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剧本娱乐、整治农村演出活动、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强法定节假日和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旅游热点地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积极挖掘案件办理线索,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安全规范,在年初开展的2023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中,我省排名第二。截至11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7.91万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3.29万家次,办结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案件1084件,罚款累计602.63万元。四是提升文旅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扎实推进资格考试、交流协作、案件督办、业务培训等重点工作,各级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今年全省共3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持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强化专业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举办第一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比武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练,切实筑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基础。
(五)切实加强文旅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系统学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邀请省司法厅专家来我厅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等法治专题讲座两场。二是全面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打造“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文旅法治宣传品牌,创新“文艺+普法”“旅游+普法”等多种普法模式。启动《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文旅法治宣传片拍摄项目,分别制作真人版和动画版文旅普法宣传片,并在“12.4宪法宣传周”首播,被省司法厅列入“12.4宪法宣传周”十大重点活动之一。在设区市举办“文旅法治•与你同行”系列文旅普法活动5场,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宣法、图片讲法、非遗展示说法、以案释法、现场询法等形式,重点宣传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文旅相关法律法规。今年4月我厅在福州市举办2024年“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助力福建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和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普法宣传启动仪式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福州市文旅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突出文旅部门优势,特别是普法宣传小品《茉莉情缘》、在闽印尼留学生的演讲《我与福州的情缘》、非遗法治闽剧和伬艺,让广大民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法律知识。实现文旅法治重心下沉,助推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三是执法普法。持续一个月在中国文化报专版刊登我省文化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引起热烈反响。委托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和芳华越剧院开展文化执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创作展演法治文化作品、制作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化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布旅游市场和版权领域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威慑非法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25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好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场所等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完善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确保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应审尽审;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和网上公示宣传力度。
(三)提升文旅行政执法能力。持续落实“双随机”抽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和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
(四)持续优化文旅政务服务。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推动文旅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持续做好“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审批业务规范化办理、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互联网+监管”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力求政务服务标准化、正规化、便利化全覆盖。持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务服务审批规范透明运行。
(五)着力加强文旅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按照“一市一特色,一市一主题”要求,持续打响“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文旅普法宣传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
(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