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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6-02-25 15:0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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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 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 - 2025年)>的通知》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全省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培育文化旅游支柱产业提供法治保障,以高水平法治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推进文旅法治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源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文旅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强化贯彻执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文旅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定期邀请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并将有关内容纳入我厅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五场“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普法系列活动,把法治理论宣传与文艺表演、非遗展示、文博展览相结合,协同赋能。

  (二)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根基。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2025年度法治建设五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分工。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年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等法制审核278件,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57件,处理诉讼和应诉案件2起。三是严格规范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建立“法律顾问与政策法规处双重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同步审查公平竞争情况”等制度,服务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服务文旅新业态发展。今年以来,共梳理保留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份,办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6件,并对6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福建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培育文化旅游支柱产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突出政务服务,践行为民宗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先后赴浙江、陕西、广东等地举办招商推介活动,在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期间举办“福建省文旅产业链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出台支持政策、回应企业诉求。定期总结梳理全省文旅系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具体举措等并报送省发改委;向省自贸办报送自贸区提升战略落实情况、工作总结等。印发《2025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专刊》,刊登7个地市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我厅选送的《厦门市构建文旅行业信用管理新模式》《宁德市周宁县营商“好环境”赋能文旅市场“新活力”》分别入选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全程规范服务。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优化提升工作,动态更新办事指南,精简“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等申请材料,及时整改事项名称设置不准确等问题,定期做好两批高频证明事项的证明材料分类确认及配置核对,积极提升可实现全程网办的标准化目录星级,厅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从今年年初的5.45%提升至如今的96.84%,“一趟不用跑”比例达100%。三是提升服务窗口。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风建设,积极打造“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服务窗口。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持续做好“数据最多采一次”、审批业务规范化办理、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能力。截至11月30日,厅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审批件1058件,办件平均时长17.6小时,服务效率比去年提高了16.8%。中国文化报5月28日在“要闻·综合”版面刊登了《福建文旅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触摸到速度和温度》。

  (四)注重依法履职,深入推进文旅法治建设。一是落细落实文旅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非遗、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旅游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全省文旅经济呈现“稳中有进、量质齐升”的发展态势。全年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7.18亿人次、同比增长10.6%,游客旅游总花费9406.45亿元、同比增长12.6%,二是抓紧抓好文旅重点领域立法。开展《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工作,该条例已于2025年6月1日施行。会同省司法厅先后赴浙江省、江西省等地开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快立法步伐,初稿将于近期完成,目前该项目已调整为立法审议项目。三是不断加大文旅领域综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部署推进“福剑净旅-2025”旅游市场、歌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季行动,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暑期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青少年版权保护、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行动,结合法定假日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围绕关键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文旅场所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25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338家次,查处案件984件,责令停业停产38家,吊销许可证50家,罚款8492万元。四是全面提升文旅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实施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多次赴各地市开展执法工作交流活动,通过“座谈+实践”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规范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与基层执法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同时,实地检查经营场所,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流程和取证方法,显著提升基层执法人员针对复杂案件的办理能力。成功承办全国文化市场集中办案活动和文化市场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搭建起全国性的互学互鉴平台,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推动文旅市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五)切实加强文旅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系统学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邀请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来我厅举办《公共竞争审查制度解析》《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解读》等法治专题讲座两场。二是加强全面普法。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打造“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文旅特色法治宣传品牌。创作《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文旅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主题曲,并在“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系列活动中发布。在设区市举办“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系列文旅普法活动5场。今年4月我厅在福州市举办2025年“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法工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突出文旅部门优势,通过文艺演出宣法、图片讲法、非遗展示说法、以案释法、现场询法等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文旅相关法律法规,让法治理念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入脑入心。三是加强全员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委托福建芳华越剧院和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开展普法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实现执法与服务、管理与引导的有机统一。

  二、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把学习贯彻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好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场所等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二)健全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确保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应审尽审;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和网上公示宣传力度。

  (三)提升文旅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双随机”抽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和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推进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比武竞赛,选拔组建省级代表队参与全国竞赛。积极申请承办全国性或区域性执法交流活动,组织全省执法资格专业科目考试,举办执法师资培训能力提升班。

  (四)持续提升文旅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文旅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持续推行“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不断提升政务审批服务效能。持续做好“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无证明省份”“数据最多采一次”、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力求政务服务标准化、正规化、便利化全覆盖。

  (五)进一步加强文旅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按照“一市一特色,一市一主题”要求,持续打响“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文旅普法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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