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旅游团、低价旅行团、“吃住全免,随心畅玩” …… 在刷微信、微博、收短信的时候或许很多人都见过这种宣传,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真诱人! 殊不知,一不小心就掉入了诈骗陷阱
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厦门某旅行社以低于地接成本的价格先后接待了由组团社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低价招徕的游客林某某等52名老年人组成4个旅游团队参加“厦门二日游”。
在履行地接业务的过程中,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厦门某旅行社组织安排旅游团队进入购物店诱导购物消费,先后共获取购物店给予的购物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共计18793元。
该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8793元,责令停业整顿20天,并处罚款50000元。对该案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0-8000元不等的罚款。
老年人一定要学会甄别旅游机构的资质,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签约正式旅游合同,对自己不能辨别真假的物品谨慎购买,在旅游消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强迫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由交易、公平交易等权利,并且由于强迫交易造成人身损害更是对于老年人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3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13006805号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您是第{{siteCount}}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Copyright©1998-2024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