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区免费游,3天全程超低价”。我们经常通过微信朋友圈、个人公众号或其他平台收到这种消息。大多数人会抱着试一试心态试图了解此类不正规旅行团的消息,殊不知已经进到了对方设好的圈套里。
根据游客投诉举报,2021年1月4日,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经依法调查,发现陈某通过微信以“某某假期”发布包价旅游产品,并将招徕的游客潘某夫妇交给厦门某旅行社接待,陈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发布包价旅游产品、招徕游客并收取旅游费用,从中赚取差价获利540元。
陈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陈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市民参团旅游时,一定要仔细甄别旅行社资质,报名请选择正规旅行社; 报名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及注意事项; 通过微信、网络方式支付旅游费用前要确认旅行社身份,交付后要保留相应凭证。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3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13006805号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您是第{{siteCount}}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Copyright©1998-2024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