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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购买场所需警惕

来源: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1 15:1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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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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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的失察与不合理的低价团费共同催生了旅游购物乱象,“零负团费”经营模式的泛滥让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招揽旅游者。遇到对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指定购买场所的情况需警惕。

  案例分享 

  福建某旅行社在充分协商后与李某、吕某两名老年旅游者签订“2021年5月27日至6月3日甘肃青海游”包价旅游合同,其中自愿购物补充协议包含昆仑玉展览馆、青海藏药馆、藏饰文化馆等三个购物场所。

  但在实际组织接待老年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过程中,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该旅行社另外指定唐蕃古道良吉银器店安排老年旅游者购买银器。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令改正,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40元,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并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旅游参团注意事项 

 

  不要轻易相信。遇到需要说出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电话、短信,要提高警惕,保持谨慎,遇到问题多和子女沟通,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核实; 

 

  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短信、邮件、社交软件中的链接,更不要随便安装陌生软件;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在陌生、不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资料,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福建文旅温馨提醒您:不要贪图便宜去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尽量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不要轻易相信个人或无证机构。这类的“野鸡团”通常没有保障,轻则随意带领游客去有合作的商铺消费,重则发生意外事故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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