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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8-05 17:2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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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6月28日,厅巡察组对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开展了巡察;2021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共51条问题形式。51条问题形式中,目前已整改完成49个问题,未完成2个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巡察是对省艺术研究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院党总支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院党总支会议、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等共28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务求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按时保质。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落实。2021年8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了由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院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院党总支、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主任把落实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征求厅相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院党总支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完成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意见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修订规章制度,完善制度建设。院党总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51条问题形式研究制定下发了《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对照,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具体整改举措。院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召开院务会议14次,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加强建章立制,杜绝漏洞。目前已修订完善和新制定出台各类规章制度近2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做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等相关精神的学习。二是按要求院党总支和第一支部在重大会议召开后,及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并规范记录,已开展相关学习8次。

  2.关于“贯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9月6日和2021年9月13日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并落实单位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二是紧紧围绕福建戏剧研究重点工作,谋划落实举措,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入调研、研究福建戏曲剧种特色,分类别、分层次做好优势剧种的推广创新、一般剧种的传承发展和濒危剧种的扶持保护。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开展梨园戏等剧种研究,关注剧种艺术、院团建设及新形势下民营团体的生存与发展。三是通过配合院团现实题材创作、采风、送戏下乡、捐赠书籍和选派干部到永定区挂职等举措,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增加现实题材创作,参与创作的《过海》《林祥谦》《红军·1343》在福建省第28届戏剧会演中获奖,《连家灯火》入选厅2022年重点剧目,导演的《少共国际师》《小萤火虫跟宝宝一样……》等公益演出已完成20余场。五是利用线上线下阵地进行传播,提高对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成果的利用开发。已将普查数据汇入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库,完成《中国戏曲剧种全集》福建部分17个分册的写作与审核任务。《福建省国办戏曲院团艺术档案整理与线上传播》《梨园戏表演艺术研究》等课题获立项。在《福建艺术》发表《闽剧都市化与剧种个性的建立》等3篇论文。协助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举办古老剧种剧目展演活动。通过院官方抖音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戏曲剧种做线上传播,已在抖音号发表短视频26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文章2篇。

  3.关于“宣传新思想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一楼和四楼显眼的位置增加布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三面宣传栏。二是2021年9月在院官网首页开设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专栏。截至目前,累计更新三个新专栏信息143条、原有党建工作专栏信息1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文章和报章32篇,抖音号发布宣传视频2条。

  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对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化细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继续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重要内容,组织集体学习9次,开展交流讨论3次、组织院第一党支部代表队参加全省“百年党史铸辉煌”全媒体党史知识竞赛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教育方式。积极组织党员参加相关讲座及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水彩画展创作研讨、学习孙丽美、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观看电影《长津湖》、开展重阳节党员志愿服务、参观党史教育基地福州市五一广场国旗护卫队、参加与共建社区联学共建等活动。三是从事关全院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逐步解决困扰我院已久的办公场所问题。收回安置房房产配租给干部职工,解决了职工住房的需求。四是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做好我省每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结项工作,累计梳理完成2000多项;赴漳州布袋戏木偶剧团调研并完成漳州布袋戏老艺人技艺传承拍摄专题报告;面向全省各地的水彩画爱好者开展公益性的写生创作指导活动,已开办6次培训;《福建艺术》已刊发共5期的“特别策划·百年回响”专栏系列文章15篇;以时代楷模党员张桂梅事迹为题材创作歌曲《你就是光》,歌词初稿已完成,以抗美援朝战争第二次战役中的长津湖战役为背景创作歌曲《送我西出阳关》,完成小样制作。

  5.关于“工作谋划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新思想和职能职责制定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完善各科室各部门职能定位,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完善考核办法。二是进一步发挥“智囊团”作用,为厅党组提供决策信息参考。积极参与省文旅厅的“火花茶会”等,为全省艺术创作生产出谋划策,帮助打磨提升作品质量,从2021年8月24日至今已完成剧本剧目辅导24次。形成福建文旅融合相关问题和福建现实题材剧目创作现状及趋势的调研报告。撰写《福建省近年工业题材戏剧创作分析》《疫情下民营剧团困境及对策》等论文;协助厅艺术处开展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受理审核等相关工作。三是重点发挥《福建艺术》作为我省文艺评论阵地的作用。2021年8月24日以来,已刊出11期,发表文艺评论文章117篇,刊发“火花茶会”“福”文化、“八艺节”和地方文创产业等文章。四是进一步发挥省级艺术研究机构的龙头带动作用,常态化举办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学术年会和主题创作采风活动,有效组织艺术节期间的“一戏一评”活动,举办青年编剧高研班。加强与基层院团、民营院团的联系,扶持福州市民营戏曲院团剧目创作,为长乐大众闽剧团、邵武市三角戏剧团等院团举办剧本剧目座谈会21次,深入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等院团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五是推动各艺术门类平衡发展。通过加强学术研究、增加调研采风、参与院团的创作、举办“戏画•画戏”线上美术作品展、开设六期水彩画公益培训班和举办福建省戏曲音乐创作研讨会等举措,进一步加强美术创作研究室和音乐舞蹈创作研究室的影响力。

  6.关于“数字化建设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完成院藏资料数字化项目:福建传统剧目抄本14148册、音像资料(录像带)353盒计344小时、黑胶老唱片547张、院藏流通书目编目加工42518册。剩一部分民间搜集上来的异型剧目抄本因涉及到复杂的文献修复环节,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进行,该项目已经进入建设方案制订及市场询价阶段,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二是制定《省艺研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在院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及时发布、更新院里开展的各项艺术、学术活动,2021年8月以来,院网站已更新发布相关信息24条,院微信公众号已刊发文章47篇。三是加强抖音号日常维护管理。对已经拍摄的福建地方戏曲专题资源进行整理,并制作发布33条短视频,开展如第八届福建艺术节等直播70场次。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省艺术研究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院党总支及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分别于2021年9月26日和9月30日组织院党总支和全院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8.关于“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本院现有各类文献资料进行盘点,并建立图书资料管理系统,登记入藏院藏流通书目42518册、福建传统剧目抄本14148册。二是修订完善和严格落实《院藏图书资料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借阅手续。三是已为珍贵文献资料临时存放点配备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计划在回迁原办公地址后建设恒温恒湿系统。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制定《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021年9月3日,组织对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进行清点移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先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再提交院务会议研究。二是进一步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课题结项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解决出版事宜。我院原则上不再额外列支个人学术研究成果的出版费用,并纳入本院《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内,给予贯彻执行。三是加强非编人员的管理,制定《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现有8名非编人员合同签订情况开展自查,已续签《劳动合同》5人,签订《兼职合同》2人和《劳务合同》1人,并为3人购买人身意外险。四是进一步加强院制度建设,对本院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资产清查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对出现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反思,举一反三,端正工作作风,杜绝此类错误再出现。

  10.关于“解决干部职工关切的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完成。二是制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根据2022年5月5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最新规定做更新调整。三是该项工作已于2021年7月开始展开,已收回安置房房产,共收回九套房,目前已分配七套,其中两套作为集体宿舍,剩余房源目前暂时空置,今后如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请租住。

  11.关于“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福建省艺术研究院采购管理操作规范》和《福建省艺术研究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二是补齐相关项目所缺材料。三是在今后采购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采购规章制度执行,杜绝巡察发现的问题再出现。

  12.关于“资产管理和‘三公’‘三费’开支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重新梳理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和内控流程,规范资产从采购出入库登记、盘点,报废等全流程管理。二是已完成单位九套安置房房产的收房工作,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2021年11月完成单位固定资产盘点,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年度盘点。四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报名,严格执行规定,检查发现的报销费用,由报销人自行承担,已于2021年9月24日退还单位账户。五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差旅费报销、派车审批和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贯彻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单位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内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先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再提交院务会议研究,充分发挥院党总支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作用。二是将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凡涉干部提拔任命事宜,我院将严格参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三是将艺术创作研究等中心业务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畴中,所有涉及艺术创作研究等中心工作必须经由院务会研究决定。2021年8月以来共召开40次院务会议,研究决定30项艺术创作研究方面的工作,如第八届福建艺术节等业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之间、科室之间、职工之间沟通联络,增加单位凝聚力。五是2021年9月27日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遵纪守则。根据我院现有实际完善《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行政管理条例》,加强执行和督查力度。2022年3月院领导再次会议决定采用打卡考勤和自觉报备行程方式强化人员管理。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组织委员熟悉掌握支部会议记录工作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杜绝不完整、零散现象发生。二是组织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制度,今后将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各项流程,及时记录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并向全体党员通报。三是认真学习厅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认真落实5个环节25个步骤。今后,发展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保党员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15.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本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涉本院“三重一大”事项,已按照议事流程,先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二是院党总支会议和院务会议上组织厅党组会议规则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三是制定本院人事干部回避制度,今后我院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干部议事回避制度。

  16.关于“在干部年度考核和编外人员管理上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多次院务会议讨论和修订,通过《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业务人员年度工作量化标准方案(试行)》,在原有业务人员工作量基础上加强岗位定量任务标准。二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统计2019-2021年度全院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并将个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已完成3名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合同签订。四是召开院务会议研究确定8名非编人员的工资、劳务费用,制定《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将非编人员聘用事项列入“三重一大”事项。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珍贵文献资料临时存放点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问题   

  该项工作未完成

  少部分未数字化剧目抄本计划下半年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目前已经在走价格比选采购流程;另外,因场地受限,计划办公地点回迁到省总工会大楼(省艺术研究院原办公地址)后建设恒温恒湿系统完善存放条件。

  2.关于“数字化建设效益不明显”“院藏珍贵剧目抄本文献的数字化仅完成部分”的问题     

  该项工作未完成

  目前,剩一部分民间搜集上来的异型剧目抄本因涉及复杂的文献修复环节,该项目已经进入建设方案制订及市场询价阶段。将按政府采购流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进行项目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0749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46号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fjsysyjy@163.com。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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