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编制完成,并印发全省文旅系统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构建统一、融合、开放的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省文旅厅组织力量编制了该《指南》。
《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充分借鉴全国先进省份经验,由总体要求、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构成,并明确了标准明细表、标准制修订清单和标准统计表。标准体系包含标准640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595项(国家标准257项,行业标准319项,地方标准19项),正在制定标准14项,计划制定标准31项。标准体系分为通用基础、文化、旅游、两岸文旅融合发展4个一级子体系。其中,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包括导则和指南,术语、符号和标志,安全应急,资源和环境,信息化,市场监督监测,文旅评定7个二级子体系。文化标准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文化艺术、文化产业4个二级子体系。旅游标准体系包括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业态、旅游目的地3个二级子体系。
《指南》实施期为5年,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南》的编制和应用,将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有力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和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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