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文旅动态

闽赣建立旅游投诉处理跨区域协作机制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3 10:0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3 10:09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默认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23 10:0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两省旅游投诉处理部门协作,提高两省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两省的旅游服务质量,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印发了《闽赣两省旅游投诉处理跨区域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提出,闽赣两省跨区域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通过会议联席、投诉联办、骨干联训、信息联通等方式,认真做好闽赣两省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形成闽赣两省旅游投诉处理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机制》要求,成立闽赣两省旅游投诉处理跨区域协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两省文化和旅游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级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两省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两省省级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闽赣两省旅游投诉处理跨区域协作工作。

  《机制》明确,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涉及闽赣两省的,可向协办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发送《旅游投诉协办函》。对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损害行为的投诉,由旅游纠纷发生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管辖,及时处理并告知协办机构,协办机构应积极协助办理,并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和结果。

  《机制》强调,闽赣两省要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联合办班、轮流办班、互派师资、跟班学习、联合办理投诉等方式,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队伍。闽赣两省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组成旅游投诉档案评查小组,制定评查工作方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优秀档案进行整理,纳入培训教材。闽赣两省每年还要利用联席会议、联合培训、联合办理投诉、联合评查档案等时机,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方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