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精神,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电影局、广播电视局、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涉及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文物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间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是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通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能定位,在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执法专业技术保障、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衔接三个方面作了职责分工,并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案件转移、信息共享、情况报告、执法事项动态调整、业务培训等工作机制。
(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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