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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文旅市场〔2019〕23号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发委,厅机关各处室,省文物局: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必要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一般事故隐患也可参照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对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发委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厅办公室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及督导整改工作落实;厅机关其他处室、省文物局按照《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各处室、省文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闽文旅市场〔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级文旅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自查上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必要时组织力量指导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将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同级政府或其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并抄送同级政府安办。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为被挂牌督办单位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审查验收不合格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文旅部门应当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并由同级政府或其安委会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条
附件:
2.隐患排查信息报送负责人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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