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5-3004-2022-00344
  • 文 号: 闽文旅非遗〔202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2-09-07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省文旅厅 时间:2022-09-07 15:53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非遗保护中心

为激励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传承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非遗保护工作,依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自评、复查、审核、评估、厅务会研究、公示,确定全省健在的684(不含国家级)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获得优秀等次137人,合格等次的538人,不合格3人,丧失传承能力5人,取消传承人资格1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断完善个人修养、提升传承实践能力,积极履行传承责任和义务,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地各单位加强政策学习,落实工作要求,规范评估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保障,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汇总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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