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5-3011-2025-00386
  • 文 号: 闽文旅建议〔2025〕8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5-05-06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时间:2025-05-06 16:26
 答复类别:B类

郑芳卉代表

《关于支持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第1172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3年12月18日国家文物局同意鲤城区人民政府创建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来,我厅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2024年,我厅持续助力泉州市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启动泉州黄氏民居之黄宗澄宅、黄宗汉宅等保护修缮工程,完成泉州天后宫东西阙、大殿、梳妆楼保护修缮工程和泉州开元寺之东、西长廊保护修缮等设计方案审批,完成泉州府文庙西书斋保护修缮工程、花桥慈济宫大殿及门厅保护修缮工程等文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安排资金1063万元支持泉州鲤城区宋元古城市舶司遗址附属文物水仙宫、吴树第宅等文化遗产保护修缮;联合印发《福建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外,省财政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补助资金2175万元,支持泉州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

您提出支持泉州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推动。

一、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省财政厅答复:省级财政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能,加大对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已设立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专项资金,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征集、陈列布展、宣传推介提供资金保障。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强鲤城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在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中,对泉州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

二、关于“加大指导力度”的建议。我厅对纳入创建项目的方案,将进一步积极协调、组织评审,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落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开发工作,配合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协调专家对项目给予技术指导。

三、关于“下沉专业帮扶”的建议。支持泉州鲤城区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我厅将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需求,帮助协调省级专家,邀请国内外了解、熟悉泉州的文物专家进驻鲤城,帮助指导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领导署名:傅柒生

人:王启刚

联系电话:0591--8760462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5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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