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旅提案〔2020〕29号
答复类别:B类
刘官政委员:
《关于发展社区公益图书馆的建议》(202013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我省社区图书馆建设存在的不足,充分肯定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些情况切合实际,也与我厅的工作方向相一致。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两法”),高度重视村(社区)图书馆(室)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工作,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省近年来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福建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持续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推进服务阵地功能整合。以建设特色文化设施、开展特色文化活动为主题主线,将原本分散独立的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阵地化零为整,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发挥整体效益。2018-2019年共安排资金3000万元,扶持建设了380个省级示范点。截至2019年底,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村(社区)图书馆(室)场地设施保障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健全管理人员队伍。根据《福建省文化与食安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健全村级文化协管员制度,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方式选聘村级文化协管员。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服务性津贴。目前,全省已聘用村级文化协管员14800多名,覆盖了我省全部行政村。文化协管员项目还相继荣获文化部群星奖、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四是建设数字资源服务网络。建设以省图书馆为中心馆、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平台、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网络。目前,全省所有公共图书馆、749个乡镇服务网点和15003个村级服务网点均可免费使用省图书馆数字文化资源。2019年数字资源点击量达2839.32万次。自2015年起,我厅配套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系统“文化一点通”,免费配送设备到基层。福州、三明、南平、平潭等地已陆续推广使用,数字资源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五是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将有条件的社区图书馆纳入县级图书馆服务体系,由县级图书馆统一开展文献采购、编目、配送、管理和人员培训,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目前,全省已完成82家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其中省图书馆已在福州市金洲社区等16个社区和政和县等13个苏区老区或偏远地区建设分馆、流通点,建立每年2次的图书配送机制并无偿配送硬件设备,2013-2019年共为分馆配送图书超40万册。各地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均于2019年完成了全部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六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公共文化设施,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人才队伍。如永泰县嵩口镇月洲村引进社会力量打造的“月溪花渡图书馆”,以图书馆为主体,配套建设咖啡休闲厅、艺术展厅、创意乡村课堂等,在乡村文旅有机融合的同时,实现场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高质量保障。月洲村经验也在2019年全省乡村文化振兴现场会上进行重点介绍推广。
下一阶段,我厅将继续加强村(社区)图书馆(室)建设。一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推动《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争取尽快制定实施;二是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运行机制,力争在2020年实现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全覆盖;三是提升数字文化资源及网络建设水平,拟向40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送“文化一点通”数字资源和配套设备;四是鼓励发展社会文化事业PPP项目,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输送力量。
真诚的期待您继续关注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欢迎您经常登录我厅的门户网站、关注我厅的微博微信等,了解我厅的工作动态,为文化和旅游工作建言献策,推动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领导署名:林守钦
联 系 人:叶家津
联系电话:0591-8711813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