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柯志文委员:
《关于加快补齐我省海洋旅游发展短板的建议》(20231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部署,围绕“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着力优化海洋旅游发展布局,培育海洋经济、文旅经济的新增长点,全力推进“海上福建”建设。
(一)凝聚滨海旅游发展合力。配合省交通厅打造1250公里的“1号滨海风景道”,指导沿海六市一区成立福建滨海旅游联盟,串联沿线海岛、海岸、海洋等文旅资源,构建福建滨海旅游带。会同平潭、省交通厅、海事局等相关部门打造“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以平潭岛为枢纽,逐步开通平潭至福州、宁德等闽东北海上精品游线,以及平潭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闽东南海上精品游线。目前已开通“平潭—莆田湄洲岛”“湄洲岛—南日岛”航线。
(二)丰富海洋旅游发展业态。优化海洋旅游产品布局,坚持一岛一景,抓好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重点海岛建设。目前已打造鼓浪屿、湄洲岛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平潭、东山为全域旅游示范区,21个海岛型重点旅游村镇。支持开发海洋观光、海钓游览、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低空飞行、邮轮游艇等新业态,形成湄洲岛妈祖平安塔灯光秀、嵛山岛全国海钓精英赛等海岛旅游产品,以及鼓浪屿李家庄、平潭读旅等一批特色精品民宿。注重海岛历史人文资源发掘,塑造海岛品牌形象,形成海洋文化游、渔乡风情游、民俗采风游、宗教文化游、体育休闲游等精品旅游线路。鼓励厦门、东山、福州、平潭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如连江“闽投宏东号”深海智慧渔旅平台。
(三)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每年安排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平潭文旅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平潭继续打响梦幻蓝眼泪、千年壳丘头、百年石头厝等特色品牌。支持围绕“国际风范、青春时尚”主题,以音乐文化、体育运动为切入点,引进风筝冲浪、环岛自行车赛、帆船赛事等国际品牌赛事,推出蓝眼泪音乐节、岚岛之声合唱节、两岸青年音乐创作营等音乐时尚主题活动,打造“音乐艺术欢乐岛、品牌赛事活力岛”相结合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及我厅的工作职责,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海岛旅游规划设计。参照广东等地做法,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编制《福建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等重点旅游海岛为核心,选取资源条件良好、适合旅游开发的长乐东洛岛、泉州惠屿岛等岛屿,采取大小互补模式,以“大”岛带动“小”岛发展。加强与港澳台区域旅游合作,拓宽与东南亚等国际旅游交流,将福建海岛旅游打造成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的战略支点。重点打造平潭岛等10个滨海海岛旅游目的地,培育20个休闲旅游用岛。
(二)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交通+旅游”。结合“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全面扩展“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打破海岛旅游交通屏障,实现海岛旅游陆上交通和海上交通双循环。二是突出“海洋文化+旅游”。挖掘民俗文化、商贸文化、海丝文化等海洋文化资源,打造海岛生态旅游带。联合省海洋渔业局培育“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三是推动“农业、气象等+旅游”。加强与农业、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围绕海岛农业的多样性、独特性,推出一批海岛田园综合体旅游项目;结合台风、潮汐等气象特点,策划开展海岛听风观浪相关旅游活动。
(三)强化海岛开发利用保障。一是开展文旅资源普查。
结合“1号滨海风景道”文旅资源普查,开展海岛旅游资源和生态条件调查评估,形成海岛文旅资源报告专篇,全面摸清海岛文旅资源现状,为决策部署提供依据。二是制定海岛旅游开发利用规范。推动自然资源、海洋渔业等部门共同制定海岛旅游开发利用规范,健全海岛旅游开发利用体制,明确开发要求、开发范围、业态限制等,避免无序开发建设。三是完善部门协商机制。强化相关部门之间联动,推动联合出台促进海岛旅游发展措施,协调解决海岛旅游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为海岛旅游开发利用提供政策保障。
(四)加强海洋旅游市场营销。发挥福建滨海旅游联盟优势,整合沿海城市旅游宣传资源,共同打造福建海岛旅游主题形象。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统筹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扩大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妈祖回娘家祭祀、嵛山岛渔旅文化节等传统民俗和旅游节庆活动影响力。精心策划一批“游海玩岛”旅游线路,创新开展“网红旅游”主题营销活动,打响海岛特色旅游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领导署名:吴立官
联 系 人:吴志超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