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福州市文物局,省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设区市文旅局、福州市文物局、省直相关单位中征集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获得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副高级职称2年及以上;高校从事艺术(含编剧、导演、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美术、文学创作、艺术设计、动漫游戏设计、录音、剪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含历史、考古、博物馆等)专业教学的获得副教授职称2年及以上。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有关事项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经个人申请并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经设区市文旅局、福州市文物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
(二)《推荐表》可从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www.fjwl.gov.cn下载,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推荐表》及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于2023年3月31日前送(寄)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联系人:邹峰瑜
联系电话:0591-8711815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简明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