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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演艺中心项目造价审计比选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2-04-20 12:3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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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2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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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厅在建工程海峡演艺中心项目,应省发改委要求,现需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专业审核机构对该项目所有已发生的工程造价费用以及建设资金缺口进行综合审计评估,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峡演艺中心项目造价审计。

  2.项目地点:福州市白马北路169号。

  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9994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1644平方米。

  4.主要工作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款(含变更和签证)及其他费用进行审计,对各款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概算进行对比、列表并说明;对闽剧院二期(二次装修、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智能化等)概算进行编制审核。

  5.工作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

  6.工作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委派专业审核团队或专员驻点福州,便于及时与建设单位当面进行沟通对接。中标单位应本着客观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直至通过省发改委或主管部门认定合格为止。在省发改委认可之前,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修订调整,且相关服务费用不再增补。

  7.本服务工作最高限价:以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复的预算评审报告中送审工程造价为基数,按《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标准的80%,即30.181万元为最高限价(11789.5513万元×3.2‰×80%=30.181万元)。服务尾款需待省发改委审核确认通过后再予以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目前在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名录库中。项目审核工作总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

  2.参与比选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助审名录中标公示截图、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专业人员表(格式自拟)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和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比选的单位拟派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

  (1)总负责人1人(需提供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专业负责人5人:土建类专业3人、安装类专业2人,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比选办法

  本次审核工作采用的比选办法: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持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 4 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楼2108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详见附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2日(周五)下午15:30,截止后当场开标;

  2.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3.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87118152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比选文件(格式)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我司受贵单位邀请,均已知悉海峡演艺中心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以及所有比选须知,我司自愿参与该工作比选,并独立、客观、公正完成委托内容,比选内容如下:

  1、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称:              ,注册证(名称及证号):

  3、报价:费用以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复的海峡演艺中心项目预算评审报告中的送审工程造价为基数(即11789.5513万元)为基数,按《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标准的      %,     万元报价(即11789.5513万元×3.2‰×    %=   万元)。

  1、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比选人:(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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