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真办理各级交办、转办和群众来访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着力健全举报投诉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效能,大力整治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在打击和威慑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第四季度我省共受理文化市场举报593件、旅游投诉270件,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举报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处理文旅市场举报件593件。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线索来源。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513件,上级交办29件,其他部门转办20件,来信来访30件。
2.举报线索门类。(1)涉及文化市场领域381件。其中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3件,娱乐场所286件,其他文化类72件;(2)涉及旅游市场领域81件;(3)涉及其他市场领域128件。其中涉新闻出版类10件,广播电视类2件,电影类2件,版权类17件,文物6件,其他类(噪音扰民、餐吧酒吧等)91件。
3.举报线索区域。福州市96件,厦门市108件,漳州市19件,泉州市35件,三明市10件,莆田市121件,南平市2件,龙岩市52件,宁德市49件,平潭综合实验区101件。
(二)主要特点
1.从举报线索渠道看,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数量占比最大。第四季度,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举报线索513件,约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86.5%。
2. 从举报线索类别看,涉及文化娱乐类举报线索占比较大。第四季度,涉娱乐场所举报件286件,约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48%,主要原因是我省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该行动宣传力度大,涉及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问题。涉旅游市场举报线索共81件,约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13.6%。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仅23件,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3.8%,一方面是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加大,另一方面因疫情原因,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处未营业状态。
3. 从举报线索区域看,莆田、厦门占比较大、平潭增量较大。第四季度, 涉莆田举报线索121件,约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20%;涉福州举报线索108件,约占第四季度举报线索总量的18%。涉平潭综合实验区举报线索从第三季度22件到第四季度101件。
(三)举报涉及的主要问题
1.举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要问题是:疫情期间开放问题、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2.举报娱乐场所主要问题是:部分歌舞娱乐场所涉嫌超时经营,噪音扰民,个别商铺店面门口摆放游戏机涉嫌违规从事游艺娱乐经营活动。
3.举报旅游市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违法违规经营,扰乱旅游市场。
4.举报投诉出版市场主要问题是:印制违禁出版物、网络游戏消费者纠纷问题。
(四)工作难点
1.个别地市中心城区收到的大量举报件为主营食品、酒类的音乐餐吧或者酒吧,虽然设有卡拉OK设备,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非文化类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明确以“餐饮、酒类为主营业务”的,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调整范畴,但部分单位认为此类举报应由文旅部门处理。
2.部分诉求实为消费纠纷,已超出执法监管职权事项,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置,但12345平台仍分配给文旅部门处理。
3.涉娱乐场所举报很多为投诉噪音扰民,主要职责在生态环境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