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依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将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84家单位公布为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3377260
邮箱:fjsfyc2021@163.com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福建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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