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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福建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的公示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6-02 09:1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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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依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将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84家单位公布为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3377260

邮箱:fjsfyc2021@163.com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福建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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