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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歌舞剧院赴香港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批复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9-05 16:16      点击数:      字体: 大   中   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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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歌舞剧院:

省歌外〔2024〕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应巨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你院院长曾宏艺等37人于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日赴香港参加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支持、巨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的《我和我的祖国》莫华伦与香港青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音乐会演出活动,在外3天。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内容意识形态审查工作,落实人员赴港纪律及保密教育和安全措施,积极宣传推广福建文旅资源,并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总结及配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报我厅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fjwltdwc@163.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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