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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福建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上等级站名单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6-24 17:0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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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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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艺术馆: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要求,省文旅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在各级文旅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共同努力下,评估工作现已圆满完成。

  根据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和等级必备条件,经过自评、评估、核查、公示等环节,确定了全省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综合文化站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对尚未达到等级标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各级文旅部门要根据评估情况制定提升方案,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我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事业全面、均衡发展。

  全省各级文旅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经费保障,优化人员配备,持之以恒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附件:福建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上等级站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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