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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5-02-07 16:5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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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优化旅游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路径,进一步强化高等旅游教育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5〕8号)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积极参与案例库建设申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申请和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我厅电子邮箱754508567@qq.com。同时,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原件寄送至我厅科技教育处。报送时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保证材料的真实性,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杨慧,联系电话:0591-87672732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20楼科技教育处,邮编:35000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7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

  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优化旅游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路径,进一步强化高等旅游教育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本地区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案例库建设申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申请和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010-65778258,59881858

  电子邮箱:chinatourismcase@bi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申请表

  3.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推荐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优化旅游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路径,进一步强化高等旅游教育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切实开展好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与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针对行业产业创新实践共同研究开发旅游管理案例,对旅游业改革发展经验成效进行总结提升,在旅游专业研究生教育中积极推广使用案例教学,讲好新时代中国旅游故事。具体建设任务包括:

  (一)组织开展案例建设申报、案例征集、遴选、发布。

  (二)制定推广旅游管理案例建设标准和开发指南,组织开展案例编制技术培训及交流研讨。

  (三)建设中国旅游管理案例数据库,面向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提供案例和相关数据服务。

  (四)开展旅游管理案例教学师资培训,提升一线案例教学能力水平。

  (五)在行业企业中建设一批中国旅游管理案例编创中心,推进案例开发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

  (六)遴选发布年度中国旅游管理十佳案例和案例教学优秀成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七)开展案例成果推广交流和国际对话传播。

  二、建设流程

  (一)申请与推荐。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进行案例库建设申请,着重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参与能力、编制计划、与行业产业结合度等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高校,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直属高校可直接提交申请。申请或推荐需提交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

  (二)指导与培训。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面向申请单位提供案例编写标准指南,组织开展案例编写技术培训。

  (三)征集与遴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开展案例征集、遴选,确定案例库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相应案例编写单位列入案例库建设单位。

  (四)实施与建设。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面向案例库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各项建设任务。

  (五)动态管理。案例库建设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开展,2025年为组织集中申请推荐年度。此后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不定期直接接受新的高校、研究机构申请(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请单位条件

  申请参与案例库建设的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为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培养单位,或设置旅游管理专业(方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研究机构,或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

  (二)与行业产业紧密对接,具备良好的产教融合实践基础;

  (三)认同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理念方法,积极探索以案例为载体的教育教学组织方式和产教融合模式;

  (四)能够对参与案例库建设予以切实保障,确保工作可持续性;

  (五)以高校、研究机构等作为申报主体,其相关院系所或部门作为具体实施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文化和旅游部建立案例库建设专家委员会,为案例库建设提供专业咨询,对案例质量指导把关。

  (二)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具体负责案例库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案例库建设执行单位,设立项目办公室,协助做好各项任务的协调落实和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保障,多渠道宣传推广建设成果。

  (四)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案例库建设作为本地区高等旅游教育赋能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高校、研究机构等紧密合作,积极搭建行业产业桥梁纽带,加强工作指导。

  (五)本方案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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