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7月27日,省委巡视五组对省文旅厅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2年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厅党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抽调专人成立5个整改专项组,统筹协调省委巡视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会以来,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集体研讨,落实并研究推进整改工作12次。各分管厅领导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召开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座谈会,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部门。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针对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并指定专人担任联络人,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改推进。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10月17日,专题研究制定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梳理研究,逐项细化任务,逐级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共分解细化135条具体措施,分别明确整改责任厅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现对照措施已汇总梳理166条整改进展情况。特别是在巡视组的指导帮助下,充分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协同各地各单位履行各方责任,共同培育龙头企业,推动项目落地,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文旅消费,将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纳入明年重点工作,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由各责任单位和个人立行立改,抓好巩固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常态保持;对集中整改期内无法完成的问题,由分管厅领导牵头,加强督导、时时跟进、定期问效。11月14日下午,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均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落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修订完善制度机制32个,扎紧“篱笆”、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复。
(四)加强巡视整改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巡视整改联动机制,将联动巡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1次联动巡视整改推进会,压实巡视联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内,通过派员指导、实地督查、问题核实等方式,指导联动巡视单位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情况和本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等工作,督促联动巡视单位制定出台规则、制度、办法等8个,清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1.49万元,并采取完善项目招投标流程、数据库等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切实以党组带动形成整改合力,以巡视联动促进常态管理,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见底清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存在落差
(1)“理论武装自觉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汇编下发《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有关文化旅游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实践》,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进行集中研讨;组织省管干部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三是印发《省直文旅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党组班子成员结合业务督导、专题调研、安全检查等工作,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学习贯彻座谈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省文旅系统落实落细落地。
(2)“打造新时代精品力作的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发《第29届全省戏剧剧本征文活动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福建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成就等选题作为重点,组织全省新一轮舞台艺术创作。二是“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对11部现实题材给予重点扶持和经费倾斜,指导重点剧目申报国家及省级扶持项目和重点展演;大型舞台剧列入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扶持5 部,列入国家“十四五”艺术创作重要工程扶持4部;对有潜力参评大奖剧目进行培育,列出参评下一届国家级奖项重点培育作品清单。三是组织全省文艺创作骨干赴三明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采风活动,已创作小音乐剧、小戏等5部现实题材作品,3部已投入创排演出。四是利用文艺精品创作“火花茶会”机制指导现实题材剧目京剧《连家灯火》、话剧《阿美书记》《过海》《共饮一江水》、越剧《万婴之母》完成首演和提升后演出,指导的重点剧目歌仔戏《侨批》入选“五个一工程”奖,莆仙戏《踏伞行》获第十七届“文华大奖”,厦门六中合唱团获第十九届群星奖合唱类奖项。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指导莆田市举办第七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并展示人类非遗妈祖信俗的祭典仪式等。包括我省6个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代表作名录。二是积极推动朱子文化传承发展,组织开展2022年闽台青年朱子文化研学营活动,举办纪念朱子诞辰892周年祭祀大典。三是推荐62名非遗保护传承人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完成1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招投标工作和方案确定。四是开发“福建省艺术馆云导览”小程序,上线“香·乡愁”福建传统香制作技艺线上展厅,推进非遗数字展厅建设。五是从2023年省级文物专项经费中安排200万元经费用于省文物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并设立“建设福建省文物安全监控系统”专班。
(4)“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效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厦门植物园创建5A景区提升工程,其中新南门游客中心、智慧景区等项目均已验收完工。二是已完成新一批4A级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新培育11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福州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等5家评定为4A级景区。三是建立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机制,作为轮值单位牵头召开“推进区域协作共赢 共建生态旅游典范”2022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线上推进会,精准对接四省生态旅游资源,更深层次推进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四是落实《关于推动和支持省旅游发展集团等国有旅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方案》,梳理现有9家上市文化企业名单及11家重点培育文化和旅游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帮助培育文旅市场,整合闲置资源,推动全省3家旅游企业列入福建省2022年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五是与团省委、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等对接,梳理培育一批骨干文化和旅游领域民营企业,并将联合省工商联组织发布2022年度文旅经济领域重点民营企业排行榜。
2.协调推进文旅工作不够有力
(5)“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培育新泉整训红色旅游区、傅连暲将军故居景区、牛牯扑红色景区为3A级旅游景区;指导晋江市博物馆创建3A级旅游景区。二是印发《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国有或民办博物馆及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等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红色旅游点创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三是联合省财政厅预下达2023年度省级文旅专项资金,安排480万元扶持16个音乐产业和旅游演艺项目。四是持续推动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促进我省旅游演艺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培育推出了《寻梦闽都》等一批沉浸式旅游演艺新项目,沉浸式剧目《雀起无声》在烟台山成功首演,省实验闽剧院在三坊七巷常态演出。五是加强与保利集团、开心麻花等创新型文化演艺重点企业对接联系,目前保利集团已同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均已落地。开心麻花已与厦门签约,正在与福州洽谈合作项目。集美新巢越中心已建成运营。六是成立福建省博物馆文创联盟。组织全省博物馆参加第九届中国博物馆与产品及相关技术博览会并举办“福建省博物馆文创展示专题展区”,在福州上下杭举行“福”文化博物馆开馆仪式。七是举办“福如东海--2022年福建省博物馆文创设计大赛”,为参赛者搭建交流平台,将孵化出的文创产品引入福建民俗博物馆文创展示中心,推广销售;加强与省内优秀文创企业合作,与福州市良木智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正在同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文创中心和福州微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洽谈,通过授权民俗博物馆元素的方式,打造一批文创产品进行售卖,与企业共赢。
(6)“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家对厦门、三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升完善,指导做好线上答辩,顺利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复核;指导福州、泉州做好第三批、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准备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文旅部关于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部署,组织专家组赴各设区市,实地核查地市级公共图书馆以及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设施建设、业务开展和管理服务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网络、提升服务效能,力争有更多的公共图书馆通过等级馆评估。三是指导省图书馆对照东部省级一级馆评估定级标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印发《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组织该馆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开展福建省图书馆“读者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完成63个指标的规范性填报工作。四是经沟通协调,省图书馆二期工程不再继续立项申报,省美术馆升格增编事宜将根据新馆建设进程跟踪推进。五是根据文旅部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级认定,并安排资金250万元支持各地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5个。
(7)“闽台文化交流创新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争取文化和旅游部经费1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同沐中华风 共创人生梦”闽台青年创业就业研习营活动(龙岩、漳州)。争取省台港澳办经费35万元,用于支持用于开展闽台艺术家南音音乐会(福州)、两岸青年中华文化(闽都文化)研学体验营(福州)等对台交流活动。二是收集各地市近年对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形成对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情况汇总报告,进一步发挥地域优势,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对台文化交流活动。三是结合活动开展,赴龙岩、宁德、三明、南平以及平潭5个设区市调研,鼓励和支持地市高频次、多渠道开拓对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四是发挥各地市自身优势,举办2022年闽台青年朱子文化研学营(三明、南平)、2022闽台文旅康养论坛(三明)、2022年妈祖文化与两岸文旅融合发展论坛(莆田)、第十四届海峡论坛·陈靖姑文化节(宁德)、2022年台青就业创业沙龙系列活动(平潭、厦门、福州)。五是赴闽台缘博物馆调研,探索建立闽台文旅交流活动合作机制,支持该馆“走出去”开展对台文化交流,联合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书院论坛,持续打造合作品牌。
3.推动文旅改革不够深入
(8)“履行部门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将省文物局党支部调整为省文物局党总支,并指导制定局务会议和局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二是建立巡视整改联动机制,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组,将联动巡视单位反馈问题纳入厅巡视整改工作中一体部署、实施和推进,压实部门管理职责。三是修订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厅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出租、出借、调剂、捐赠等)的处置权限。四是厅领导5次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检查指导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巡视整改和二十大服务保障等工作,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学院在现有专业中挖掘旅游元素,丰富旅游课程,研究推进艺术设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指导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修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五是省文物局与闽台缘博物馆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开展馆藏文物检查、可移动文物保护等工作调研,指导其牵头成立全省专题博物馆联盟、举办讲解员比赛,邀请参加文物安全培训等多项活动。
(9)“文化和旅游‘形’融‘神’未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推动文旅经济融合发展,新成立厅宣传推广处,对厅办公室、资源开发处职责进行调整优化。二是进一步优化“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修订《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科技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宣传推广项目实施细则》,优化2023年预算资金安排,将整合后的省级三大专项资金(文旅融合发展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专项、文物保护专项)作为2023年新设专项资金申报,并同步修订相应的管理办法。三是将文物督察职责调整至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10)“文艺院团改革政策红利未充分释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省属6个文艺院团专题开展调研督导,了解掌握省属文艺院团深化改革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有力推动绩效管理等改革重要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高素质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共选派省直文旅系统10人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组织和指导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艺术创作要求对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指导省属文艺院团着眼演出市场形势,优化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细化奖励绩效分配,有效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细化院团社会效益考核指标,统计线上演出数据,对接学习强国福建平台、福建广电网络电视“八闽文化云”,持续推出优秀剧目展播;对接字节跳动总部举办全省院团抖音培训。指导省属院团加大优秀剧目网上推广力度,交响音画《海峡 海峡》直播点击量1009万。
4.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存在短板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专家评审福建博物院的展览大纲,同时在福建博物院展陈改造提升中征求社会人士意见。引进以三星堆为代表的文物展览,主动邀请多家媒体合作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补充通知》,指导福建博物院完善博物馆陈列展览“三审三校”制度,全省各地博物馆参照施行。三是落实文旅经济讲堂“双审制”,制作《文旅经济讲堂审批表》,对授课人身份和授课内容进行审核。四是厅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印发《落实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加强对文旅项目、产品、阵地导向把关。五是调整归并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学习”和厅官方网站“文旅党建”栏目,实时更新学习动态。在厅抖音账号发布重点工作及“骑游福建”“福建乡村游”“1号滨海风景道”等主题内容和热点话题,提升账号热度。
(12)“文旅行业安全监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国庆假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全省文旅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完成省文旅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下发《关于提升文化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文明旅游 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派出10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二是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厅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专题演出活动,根据第三方开展“体检式”暗访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接受省委巡视以来,下发案件督办函12件,督导相关案件办理,进一步整治全省文旅市场。三是组织全省各地市(县、区)文物部门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拉网式认真排查,并与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四个督察检查工作小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察检查。四是指导省图书馆外迁临时场馆古籍数字化加工室加装4个探头和远红外线报警器,湖东馆古籍书库严格落实《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并在库门加装挂锁,同时两处场馆均确保恒温恒湿,加强人员巡逻,确保古籍存藏安全。五是指导省艺术研究院建立并完善剧目抄本库管理制度,对杨桥路183号的环境进行整治修缮,用于存放流通书目,二楼剧目抄本室专门用于存放剧目抄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未数字化剧目抄本进行修复及数字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未压实
(13)“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分析理论学习转化、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纠治“四风”等5个方面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持续巩固省直文旅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二是由厅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到厅属单位开展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逐一反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责任追究。
(14)“对下级‘一把手’监管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重要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厅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指导闽越王城博物馆出台《考古与文物保护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全年回复廉政意见131人次,建议暂缓使用1人。二是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重申请(休)销假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因公外出应及时填报出差审批单,因私外出需按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销假手续。三是修订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对10个厅属单位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经费管理等专项检查,共纠正6家厅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指标和支付经济分类科目不匹配问题。已完成对省博物院、省图书馆、省旅游信息中心等厅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四是出台《福建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考古经费使用。五是对省歌舞剧院等5个厅属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对省艺术馆等7个厅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同时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组织)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
(15)“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分析省直文旅系统近三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厅属单位特别是涉案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教育和监督机制,提高整改成效。二是组织47名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宣讲廉政微党课,强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育人。通过厅内部网络平台推送3期警示教育案例,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网上曝光和警示力度。三是创作和演出廉政题材《一代相国蔡新》等4部剧目,开展《廉慎传家政 流芳合古今》等26个主题展览,深化“八闽新风、清廉机关”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提升廉政教育感染力吸引力。四是厅党组专门听取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明确三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并督促完成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2.监督指导不够有效
(16)“政治监督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制度》,制定《省文旅厅党组与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重要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厅属单位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二是制定《文旅融合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结合文旅经济专项监督检查一并开展,发现并督促整改文化和旅游资源要素整合不充分、文化核心引领作用不明显,文旅融合发展统筹谋划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赴厦门、泉州、三明、龙岩等地开展专项督查,掌握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四是针对《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分解的16项牵头任务,细化责任、务实举措。五是多次听取海峡演艺中心筹建办关于海峡演艺中心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到省杂技团、省实验闽剧院调研推进,压实责任。指导省美术馆制定出台《福建美术馆项目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福建美术馆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六是赴省美术馆、省图书馆改扩建工程两个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召开业主、承建、监理等多方座谈会,对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跟踪,督促两个在建项目有序有效推进。
(17)“对内设纪检机构督促指导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省直文旅系统纪检监察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程序规定,提高“核实问题线索”等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二是订阅中纪委《纪检监察纪法使用研究》等业务书籍,认真处理收到的问题线索。三是指导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开展师生访谈、组织“1+X”专项督查,检查学院纪委办案安全工作,加大对学院案件查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四是督促闽台缘博物馆加快筹建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党委换届配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人,增设纪检监察室(副处级内设机构)和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
3.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8)“个别重大项目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1名成员和参会的2名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海峡演艺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印发《海峡演艺中心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海峡演艺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财务管理主要任务、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审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要件、工程结算款支付要件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财务报销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明确,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形成保障有力、运转有序、依法审批的资金管理机制。三是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举措,并多次召开项目周例会、项目现场协调会,督促监理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代建、施工等五方单位共同参加的工程预验收,并邀请福州市住建局监督站进行指导。四是完成29项预验收问题整改和12条总体验收整改意见整改,组织开展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
(19)“文保专项资金和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印发《全省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及补助标准》和《福建省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福建省文物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流程(试行)》,二是由省文物局核实7个招标主体单位的招标程序,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并持续跟进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此类事项的监督检查。五是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管理规定》,增加备案内容要求,对“三防”项目的招投标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六是公开《省文物局年度“三防”计划书》《省文物局“三防”技术方案批复文件》《“三防”文物保护工程开工登记表》以及“三防”文物保护工程技术验收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七是每年汇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发布工程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警示。八是按“三定”职能,涉及国保“三防”项目技术方案评审及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权限,从2023年元月1日起,移交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20)“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修订印发《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二是指导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出台《中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1+X”监督办法》,并组织开展“1+X”专项督查,对招标采购等领域开展专项审计。三是责成艺术职业学院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学院纪委对学院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资产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会议上作出检查。
4.“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21)“未落实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并根据省财政厅2021年度预算批复开展自查,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费用均控制在年初预算额度内且实际支出低于预算额度。二是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纠正6家厅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指标和支付经济分类科目不匹配问题,涉及预算指标和支付经济科目金额合计48.97万元。
(22)“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实验闽剧院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该院2019-2022年10月期间有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工作餐的现象。同时,对照政策梳理资金渠道,对2022年度已经发生的行政工作餐费18165元进行调整,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目调整为从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并从2022年11月起,按照该做法规范账务处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反馈省实验闽剧院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省实验闽剧院财务经办人员作出检查,并将该院发现的问题在厅机关相关处室和6个厅属文艺院团内通报批评。三是核实闽台缘博物馆为非讲解员购买制服52人次共计11.7万元,除1名已故员工外,其余51人于2022年10月13日前已按规定全部清退到位。
(23)“有的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采取每个机关党委委员挂钩帮带3个社会组织支部的“一带三”方式,通过走访、支部共建、线上联学等途径开展了指导帮带。二是针对所属社会组织分散特点,分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5个片区进行指导和管理,5个片区均已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形成互学互促氛围,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厅行业党委先后4次集中开展社会组织“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主题党日或党建工作、学习体会交流等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四是深刻认识党的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找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24)“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议事规定,“三重一大”问题均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参会人员未达到法定人数的,不研究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二是对照《中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重新研究并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采购管理规定》。
(25)“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筹备和中心组学习安排,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强化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思想自觉。二是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均召开分管处室和厅属单位负责人恳谈会或与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照单全收,真诚反馈。三是组织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条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导,2022年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均达到4次以上。
(26)“指导支部建设工作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明确厅党组班子成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挂钩指导推动支部建设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工作台账,党组成员每季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结合实际到所联系党支部开展调研,为所联系党支部党员上“忠诚在心、岗位奉献”对党忠诚专题党课,并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三是2022年10月以来,党组成员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日常工作调研、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等工作,多次到挂钩支部或分管、协管联系单位党组织,直接指导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7)“选任干部缺乏沟通酝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省直文旅系统人事人才业务培训,专题学习辅导《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二是制订《厅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细化分析研判、动议、考察、研究决定等环节。三是到厅属单位开展干部工作调研,细化分析研判。2022年10月提任的5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推荐票数均较为集中。
(28)“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厅属单位人事分管领导和经办同志,详细解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和政策,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2022年9月以来新查核的1名漏报同志给予批评教育。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厅管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管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部署开展专项排查。违规在社团兼任法人代表的2名退休人员已分别在2022年10月10日、11月28日向所在社团递交辞职报告并获所在社团同意,将按相关程序办理法人更换手续。省歌舞剧院院长已于2022年10月14日主动请辞其单位所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法人代表并获省文旅厅批复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另清理3名干部在所在单位全资或持股企业兼职、6名干部在社团兼职,4名干部重新办理兼职审批手续。三是初步核实在社团兼任法人代表的1名退休人员违规领取酬劳,已责令其按有关规定清退,拟进行立案处理。四是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暂行规定》和下发关于报送清理返聘人员和重新签订返聘人员备案的通知。清退直属单位返聘人员22名,因工作需要,保留签订返聘协议人员9名。五是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重申请(休)销假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外出授课应及时填报出差审批单,并严格执行销假手续。
(29)“文旅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高素质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配合省委人才办研究制定《文旅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征求设区市文旅局和厅机关意见后,修改完善稿已送省委人才办。二是建立福建省文旅经济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聘请省内外知名33位专家为首批入库成员。推荐省直文旅系统7人参评省部级人才项目,已有3人入选。同时,设立“福建文旅经济讲堂”,2022年举办文旅经济专家讲座4场。三是省文物局接收考古相关专业的博士选调生1名,毕业后报到;省考古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9名考古专业人才。四是积极培养省考古研究院专业干部,派员参加2022年国家文物局考古项目负责人培训。
3.抓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0)“政治引领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文艺骨干的思想政治引领,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理论学习、培训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多措并举,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健全完善党外干部职工台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台账,实时更新、季度汇总;积极吸收党外先进分子,对优秀文艺骨干,及时督促指导所在党支部作为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三是指导基层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和青年人才培养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和人才发展计划,及时发展培养考察成熟的文艺骨干,提升中高级职称文艺骨干党员比例。6个省属文艺院团2022年度培养确定中级以上职称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对象1名、预备党员5名。四是规范省属文艺院团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审核流程,下发《省属文艺院团舞台艺术作品意识形态审核登记表》。2022年下半年,共召开“火花茶会”审核把关作品8次,首演和修改后演出的5部剧目导向正确。
(31)“党务工作严肃性规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喜迎二十大、争当好书记”培训班,围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内容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组织省直文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党务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开展党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增强岗位履职能力。三是11月中下旬,开展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反馈5类43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强化党务工作严肃性规范性。四是修订达标创星活动考评细则,细化“六个基本”建设内容,集中组织厅系统各基层党支部评级定星,进一步落实七项基本工作法,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是督促省实验闽剧院党员领导班子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32)“抓党建促业务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察、主体责任检查,先后对京剧院、实验闽剧院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责令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指导省实验闽剧院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组织集中学习,完善《中共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总支部委员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三是指导福建京剧院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制定《福建京剧院“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额补选院党总支副书记。四是下发《关于明确党组织和行政办公会议事决策先后等问题的通知》,督促厅属单位专题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对行政负责制的单位,要求先召开党的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五是组织人员修改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表册,明确述职评议结果由厅机关纪委、效能办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分别审核把关,做好负面意见复核工作,确保述职评议公平公正。
4.主动作为破解发展难题不够
(33)“抓工作欠缺‘快’的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与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的“双挂钩”制度。二是专题汇报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2022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对上年度资金使用慢、绩效管理不到位的地市,压减2023年预算资金安排,优先保障文旅经济重点任务。四是及时调整资金,将因疫情、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无法执行的项目尾款调整至其他项目。五是明确武夷山城村汉城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于2022年10月完成征地工作。
(34)“攻坚克难韧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省博物馆馆藏文物检查,在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组织召开专家指导会,推进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二是三明市财政已同意根据工程进展回拨500万项目经费。同时,联合三明市文物行政部门指导万寿岩遗址保护中心修改完善数字化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三是成立福建美术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福州市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闽侯县政府签订《四方共建协议》,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并出台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多项内控制度,目前已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重要前期工作手续。四是协调推动省发改委批复福建美术馆项目可研报告,同步完成项目可研报告修编。省发改委已安排第三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8300万元,省政府已批复追加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4000万元。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主要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5)“有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厅办公室2名同志因机构改革未返回原单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返回。二是持续加强对闽越王城博物馆“一把手”的监督,梳理剖析该馆违法违纪及厅系统近三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同时,针对虚列民工工资套取考古经费的漏洞,改为2人以上签字确认,并主动公开民工人数和工作天数。三是省杂技团党总支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换届,省图书馆党总支待其馆长正式任命后进行换届。四是召开厅系统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印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支出整改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派出督导组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对2021年和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的下达和使用情况开展督导工作,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五是召开2023年度预算编制部署工作,重点指导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实编制收入预算。在“一上”预算审核阶段,重点审核厅属单位上报非财政拨款收入的预算编制情况,切实压缩预决算收支差额,严格按要求控制预算编制。
(36)“长效整改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坚持一周一督促、一月一调度,凝心聚力推进集中整改;之后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等途径明确长效整改工作任务要求。二是把巡视长效整改纳入年度党建任务部署、半年形势分析等重点任务,定期研究推进长效整改工作。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尚未破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任务细化分解方案,编印《2022-2023福建文旅经济重点招商项目》,举办“投资福建、赢在未来”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招商推介会。二是印发实施《福建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会同省发改委组织申报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10个,完成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升级初验。三是联合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实施《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暂行办法》。在“金服云”平台正式上线福建省文旅专项贷,现已收到19家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文旅专项贷,放款1100万元。四是已要求第三方调查机构将全省乡村旅游游客抽样调查样本数量从1800增加到2703个,红色旅游游客抽样调查样本从800个增加到1068个,增加幅度超过30%。五是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旅经济相关指标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设立8个方面93个指标的“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监测指标体系”,完成全省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落实《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入实施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重点探索旅游资源集聚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加快优质资源跨区域高效整合。重点推动1号滨海风景道、武夷山国家森林风景道、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等一批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重大文旅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一县一文化驿站”“微旅游目的地”“金牌旅游村”、旅游度假区等产品建设。重点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打造福州闽江之心、泉州古城、厦门鼓浪屿等一批城市文旅地标;重点培育一批文旅龙头企业,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支持省旅发集团等11家上市后备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2.“统筹谋划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8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工作,6名公开遴选的厅机关公务员已全部到位。二是2022年10月,已完成福建博物院、省旅游宣传中心、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福建民俗博物馆正职配备,解决省考古研究院、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一人一班子”问题。三是结合巡视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部署开展谈心谈话,听取选人用人意见建议。四是整理选人用人、职务职级并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发布在厅OA公告栏供干部了解学习。
下一步,将统筹推进职级晋升工作,分批次配备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并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常态开展厅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针对“一人一班子”问题,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省旅游宣传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将在换届工作结束后着手启动调配。福建民俗博物馆在2015年5月核减编制后,因人员政策性超编无法开展岗位设置和职称聘任,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职称资格上不够条件,且单位编制管理为人退编收,也无法从外单位调配,将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配优选好党支部副书记和委员,落实集体领导。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关于“省图书馆珍贵文献摆放凌乱”的问题。根据《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30227-2013),珍贵文献需用制式装具倒换及消毒杀虫/菌后,进行保存保管。目前,已安排省图书馆责任部门认真筹划库房的功能布局,所需装具完成招标采购,正在生产中,预计2023年6月前可交付。
2.关于“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够”的问题。现已研究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待正式任命后兼任巡察办主任。
3.关于“美术馆项目仍未落地”的问题。前期主要因为项目选址变更(从福州仓山区会展岛西北侧三角地块调整为福州市大学城旗山湖公园北侧地块)和项目规模调整(项目地下空间按照二层设计)的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根据今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尤其是省委9月13日的专题会的要求,重新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同步完成项目可研报告修编。由于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建设规模和投资超过可研批复的10%,须由省政府批复同意调整美术馆项目建设方案后,省发改委才能重新批复可研报告。现省政府已批复同意,经与省发改委沟通,预计2023年4月前批复可研报告。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五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2人,其中,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3人,作出检查2人,拟立案处理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17528;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76号1809;电子邮箱fjwltjgdw@163.com。
附件:1.中共福建省文物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